科技日报:北京市“电子眼”不再公示用途
umz北京交通大学新闻网
在北京交管局网站很新一批公示的新增电子眼名单中,电子眼用途一项被删除。
日前,笔者从北京市交管部门了解到,今后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将只公示地点和位置信息,功能信息不予公示。
今年首次公布的17处新增电子眼信息中,与去年2月份公布的一批相比,少了设备类型一项。据以往公示内容来看,设备类型表明了该电子眼是什么功能,包括闯红专业的泵阀商城灯监控、超速监控、违法停近日国内新闻车监控等几类。
正是这些细分的类型,让一些司机有了钻空子的机会。交管局一名工作人员说,有些司机通过查询这些监控类型,从而掌握一些电子眼主些违章,以逃避对应的行为。今后不再公布电子眼的监控内容,这一细微的变化将防止司机有针对性地逃避处罚。从去年6月份开始,就将新增电子眼的监控类型省略掉了。
目前北京市共安装电子眼8368个。2009年3月河池很好的中医癫痫病医院31日,交管局首次公布了1958个电子眼的安装地点,但未公布监控类型。此后,又增设电子眼35次,共计6410个。除首批外,2012年6月前增设的均可查询到监控类型。
■ 声音
从执法公开角度讲 信息越详细越好
如果从执法公开角度讲,执法机关的监控设备信息越详细越好,但现在我们的法规还没有细化。北京交通昆明癫痫医院排名榜好吗大学法律系教授张长青表示,监控设备作为现场执法的一种补充,按照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》和《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》的规定,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布,但相关的法规并没有将公示内容细化到设备功能。
作为普通的交通参与者,张长青表示希望交管部门能将这些电子眼的信息尽量详细地公开,即使是公示了功能,我想也不会影响其监控的效果。他说,政府信息公开方面,我国的立法不是很细,很多领域都存在这种公开不彻底的情况。希望能细化公开的项目,尤其是执法方面,要让执法更加公开和透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