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后宫宫女级别待遇及升降制度
清朝的后宫同辈情形是:皇后(大太太);其次为皇贵妃(大姨太);其次为贵妃(二姨太,二人);其次为妃(三姨太,四人);其次为嫔(四姨太,六人);其次为贵人(五姨太,人数不定);其次为常在(六姨太,人数不定);其次为答应(七姨太,人数不定);很后为宫女。宫女很特别,她们的地位是丫鬟,除非被皇帝看中,并且“幸”过。她们到了二十五岁,可以退回本家,另行出嫁。
同时期宫女的平均数目,在清朝很少,为两千以下。在这方面,清朝比起来很有“仁政”。因为,比起唐玄宗的四万宫女来,当然是“仁政”。宫女可以升级,但很难跳级。婢做夫人,要慢慢来。选进来的秀女就不同。宫女要升到贵人或嫔,得经过做答应和常在的阶段;秀女则一进来,便可做到贵人以上。例如宣宗道光皇帝的和妃,就是由宫女科班出身的;文宗咸丰皇帝的贵妃(后来的慈禧太后),就是由秀女一做便是贵人,由贵人升为嫔,做嫔时候生了儿子(后来的穆宗同治皇帝),皇帝一高兴便把她升为妃,以至贵妃(大家称为懿贵妃)。除宫女以外,其他的都是皇帝正式的姨太太,永远不能脱离宫廷。